「不是……」你不是喜欢人家吗?
「况且她一副就是生活不能自理的样子,我邀她出国,到国外去岂不是自找苦吃?我要找,就要找你这种能互相扶持的好哥们。」
好哥们你妹。
「你放心,到国外我也不会欺负你的。」麻清栩说完,看了一下腕上的手表,「欸,我跟阿春约了一点打球,先走啦。」
「你--你一点去打球,不会中暑吗?」在他匆匆忙忙要赶往篮球场前,我一手拉住他的衣袖,一手从背包掏出刚买的瓶装水,「不要光耍帅,记得要多补充水分。」
麻清栩接过我给他的水,笑意更加浓厚,「谢谢啊!唉呦,这就是我非要邀你去美国的理由。你太好啦,跟你一块去,我什麽都不用担心!我真要来不及了,走喽,掰!」
我坐在原位,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感到既茫然又无措。
是啊,我人太好了,才会一直纵容麻清栩在我身边耍废。可是,他不知道,也不理解,我对他的好是出自於喜欢。
把他放在心尖上,又苦又甜,靠着泪水与欢笑,维持这份暗恋。
偏偏之於他,我只是个万用工具人,是必须谨守防线的「哥们」。可以给予关心、照顾和温暖,却不能越界太多。
喜欢一个人,真是太难了。
而我在这条艰难的道路,走了好多年。
如果我学会健忘,会不会,就能够忘记喜欢上他的感觉?
忘记,心跳失速的滋味?
又或许,我可以模糊那年盛夏,他出现在我眼前,英姿飒爽的身影。
可我尝试了好多年,久到都忘了自己是什麽样的人。他仍顽强的在我脑海里扎根,好似一辈子都不打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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