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稍稍提高音量,声线略带紧促,眼神扫过周遭能够藏人的地方。
几秒后,右前方干燥的灌木群突然骚动,摸出一个人,是抱着一只沙漠棉尾兔的何恙。
少年眼神里带着紧张和茫然,眼神迷茫,被男人的声音吸引而来:“怎么了?”
男人松了口气,有些无奈,坐上驾驶:“走了。”
“哦...好。”少年垂下眸,手一松,怀里的灰棕色棉花团就跳下蹦跶回草丛了。
男人好像不太高兴。他能感受得到。
听着他焦急喊自己的样子,他还在草丛那儿玩得闹腾,不乖,他在心里偷偷为自己打了个负分。
车里,少年视线偷偷瞟了男人一眼,透过镜架能看见男人的眼睛平视着前方——他坐的副驾,他从上次之后,就装没这事儿的久驻在这儿了,当然,他认为程邑已经忘了这碴。
驾驶这边的程邑也在想同样的事儿,时不时分些视线注意后照镜。他俩在某种程度上简直是心有灵犀,给媳妇儿坐也只是一时打趣他。
但愿他也别当真了。
太阳落下,天色橘黄之际,才抵达预定的饭店,比原先的计划差了一个小时有。
就算是再好的房车还是比不上几秒加速四百五十公里的跑车,油门一踩,就看不着车尾灯。他俩刚发动车没多久,就看不见后头的车了。
程邑暗自松了一口气,他心里明白,同方向的车,在只有一条笔直公路的目的地上,只有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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