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开包装的烤麸散发出一阵腌料的辛香味,直扑进路小宇的鼻子。他切着菜,眼前便浮现出那天夜里,和郭学友一道坐在工体附近的小馆子里喝酒的情形。
郭学友原是那般的警惕和不放心,三两杯酒下了肚子,却什么都说了。
路小宇于是也就知道了方南和郑铭源的故事,知道了他这些年走过的路,他的学生时代和他的童年。一个活生生的人的形象逐渐在心间立体起来,其间,却又掺杂进某些令路小宇感到极度不舒服的东西。尤其,是当酒精沿着血管奔腾,而他又恍惚间想起此前郑铭源对方南做出的那些举动的画面的时候。
郭学友还在对面不知死活的叫嚷,对他竖起一根大拇指,夸张地吼说:
“你小子,真有种!揍那孙子那两拳太解气了!我早就想干他丫了!”
**妈的有钱人……郭学友一口酒含在嘴里,含混骂了一句。折腾人,欺负人,也就方南人好,他好……要换成是我,早提了菜刀就去找那王八蛋拼命。
是啊,有钱人。路小宇心想。
可不就是那些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少爷,随便换个女朋友都能上八卦小报,和娱乐圈的明星有得一拼。他们原本就命好,比普通人幸运这么多,何苦还要为难方南呢。
这么好的一个人,他也舍得吗。
路小宇的指尖揉进拳心,拳心痛得很,但他却顾不上这种疼。
对面的郭学友看他半天不说话,以为他是知道了郑铭源身份,怕了,撩起眼皮瞥他一眼,又放下杯子安慰他。
“你也别太担心,那些大人物,未见得记得住你。你以后小心些做人,要是实在不放心,离方南远些也成。”
“为什么?”路小宇抢白一句,很不解地看向郭学友,“我为什么要离他远一些?他又没做错任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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