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教教你吧。”方南按在路小宇肩膀上的手忽而向下压住了那只从刚刚开始就让对方一直忙活的笔记本电脑,路小宇浑身一个机灵,还未待做出反应,就听见方南很郑重地叫了一次他的名字,“路小宇,你好好听着,你觉得我们这一次,为什么这么着急要去深圳?”
“因、因为东南事业部的那个新项目?”路小宇结结巴巴地回答,他把宴席那天夜里郑铭源说过的话又复述了一遍,“因为现在需要选择一个地产部不好插手的项目,先立下威信?”
“怎么会呢,”方南盯着他的眼睛说,“这就相当于猎人在没有任何这笔的广袤平原上扎营夜宿,并且在野兽环伺的时候,生火烤肉一样。越是重大的决策,越要在安稳的环境中来实现,哪怕一点小小的风险,也有可能是不能承受的。工作需要激情,但任何时候,头脑的冷静都是重要性排位第一的特质。”
“那我们这次是要……?”路小宇迷茫地问道。
“我刚刚形容的那种情况倒也不是完全没有,”方南回答,“没错,猎人的确会在野兽环伺的时候生火烤肉,那是因为他已经打定了主意,要用燃烧的柴火做武器,趁其发起进攻的一瞬间,反手杀了那只野兽,以便于接下来的路途都顺遂无忧。”
方南说话的时候,眼神中的冷冽沉静如同冬季冰封的河面下刮擦过冰棱的暗流,路小宇不自觉地就屏住了呼吸。
“千万不要小看了陆家的人。他们比你我都更早进入这个行业,更熟悉这个战场,我们要对付的不只是一个地产部,也不只是一个陆沁,真正的陆家人,是隐藏起来的狼群,因为成群结队,才更加危险。一旦露出了脆弱的样子,就会被群起而攻之。你要记住了,任何时候,面对这样的对手,一定要先找到群体里最沉不住气的那只,让他错觉你就在他触手可及的攻击范围里,稍微跳出来,就能击倒你。一旦他这么做了,脱离出狼群的范围,你就会发现,他也不过就是一条狗而已。但是要让一匹狼变成一条狗,首先得让他嗅着骨头味才行。”
方南似乎在教他道理,某一种路小宇从来没有想象过会从方南的嘴巴里讲出的道理。
那些话说完以后,方南沉默了很久,直至他完全收回自己的眼光,也松开了压住路小宇笔记本电脑的那只手。
“小宇,你很聪明。可是真的要在短时间里在远播站稳脚跟,这些就是不得不学的东西。你……真的做好准备了吗?”方南收起方才身上的压迫感,轻声问面前的年轻人说。
路小宇似乎是过了两秒钟才找回自己的呼吸。他深呼吸了几次,搁在膝头的手指渐渐捏紧,收进拳心里。
“是的。”他语调坚定地回答,“我做好准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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