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2章 拯救屈死的冤魂(1) (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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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剥皮,这种刑罚并不在官方规定的死刑处刑方式之列,但在历史上却曾被多次使用过,并见诸史籍记载,其残酷程度并不亚于凌迟。

        六朝之后,便进而演变到剥人全身的皮了。尤以明代剥皮之刑用得最多、最狠。从明初的朱元璋到明末的张献忠,不少人都用过剥皮之刑。

        炮烙。商纣末年,纣王的宠妃妲己心性狠毒,纣王为了讨他欢心,就让人用铜制成方格,下面煨上炭火,把铜格子烧得通红,让囚犯赤着双脚在上面行走,囚犯痛的惨叫不已,有的人就从格子上掉下来落入火中被烧死。

        妲己看到这种场景果然咧嘴大笑。这就是炮烙之刑的由来。

        烹煮。周的西伯被困于里的时候,纣王把西伯的儿子伯邑考放在大锅里“烹为羹”赐给西伯,西伯不知是自己儿子的肉就把他给吃了。这是古代烹人最早的事例。

        烹人的大锅古时又叫鼎或镬,都是用铜或铁作成的。烹煮多是用水煮。但是历史上也有用油炸人的酷刑。

        明代朱棣发动靖难之役,曾将兵部尚书铁铉割鼻后处死,如此仍不解恨,又命把铁铉的尸体放入锅中以油煮之,以解心头之恨。

        昭信就用烹煮把陶望卿煮成肉糜。

        剖腹。商代末年纣王无道,臣子比干直言进谏,触怒了纣王。他对比干说:“我听说圣人的心有七个孔窍,你的心是不是这样?”于是就命武士抓住比干,剖开肚子取出心脏,查看是否有窍。

        纣王还将孕妇活活剖开肚子,取出胎而观看是男是女,这些行为实令人发指。

        这就是剖腹的由来。不过这并不是历代正式明文的刑罚。多见于荒主暴君的行径之中。

        抽肠。抽肠作为对人处的酷刑,典型的实例在明代。明初朱元璋曾对死刑犯人实行抽肠刑罚。具体的做法是,把一条横木杆的中间绑一条绳子,高挂在木架上,木杆的一端有铁钩,另一端缒着石块,像是一个巨大的秤。

        行刑时,将一端的铁钩放下来,勾入犯人的肛门,把大肠头勾出来,挂在铁钩上,然后将另外一端的石块往下拉,这样铁钩的一端升起。犯人的肠子就被勾出来,高高悬挂成一直线。犯人惨叫几声,不一会儿就气绝身亡。

        射杀、沉河、绞缢、鸩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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