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秀偷偷看过他的背影好多回。
从前那总是高壮挺拔的伟岸身躯像被抽干了精气神,散漫无力地靠着椅背。即便锦衣华服沐着炽盛晴光,周身却依然黯淡。
再对比当年初见时那个豪迈舒朗、有光沾衣的叶冉,怎能叫人不心疼?
可是明秀知道,任何安慰与鼓舞的言词,不管再真挚,对叶冉而言都是虚的。谁也帮不了他,他失去的那条腿,再也回不来了。
毕竟明秀在他跟前受教数年,时常看着他,多少也懂他几分。
叶冉自有他的骄傲。痛失一腿后,他避着人,尤其躲着上阳叶氏的人。这架势看来,他是宁愿余生孤苦,也不愿再面对本家亲族。
明秀便想,当年是叶冉按在她头顶上的大掌让她感受到生而为人的第一抹切实温暖与生机,那她愿赠他余生,握紧他的手陪着他慢慢往前走。
因归缙之途护主有功,六公子如诺为众人赐姓。
明秀认真思索了好多天,最终鼓起巨大勇气,斩钉截铁地对公子说“我想姓叶,叶冉的叶。”
只要不是真傻子,是个人都明白,这样的话几乎等同于求亲了。
其实明秀知道,以叶冉的家门出身,再加上有六公子的庇护扶持,纵使失了一腿,只要他自己愿意,是不愁无娇妻美眷作陪的。
而她不过奴籍出身,却妄想心高地婉转求亲,实在也勇气可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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