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王城、连同一些及时赶来的边镇百姓纷纷烧火造饭,厉兵秣马,为即将入海市的同族们紧张筹备。
上千名沙罗勇士在古诺的安排下,快速且有秩序地放出腕中鲜血,递送到沙奴集中营,以血结契认领新训服的沙奴。
叶霜河看着这长长的十几列队伍,在认可古诺这个人的办事效率和胆魄的同时,心里也难免有点疑惑,他随手拦住一人,请教道:“小兄弟,请问你们认领沙奴,一直都是要用血来做的吗?”
戴着白绸头巾的少年闻言回过头来,眼睛立马惊喜地张大:“恩公,是你?!”
他微怔,随后便想起来,这是几天前噬魂种突袭王城时,自己顺手救下的那个孩子,遂笑道:“好巧,原来是你。”
帕沙一激动,伸手拽下头巾,行个脱帽礼:“我叫帕沙,今年十六岁,加入军队三年了……哦对了,恩公你刚才是问沙奴血契的事?”
叶霜河看着他脱帽后,头发一块有一块没,斑驳如西沙群岛的头顶,觉得好笑:“是啊,我没见过,看着觉得好奇,就想问问。”
帕沙一听有机会报答恩公,管他是什么芝麻小事,也定要极认真地解释:“沙奴认主的惯例从好几百年前就是这样,喝下主人的血,熟悉了主人的气味,再套上牵引的丝,互相之间才能够心有灵犀,并肩杀敌。”
叶霜河“嗯”了一声,又看看他腰间足足有三尺长的马刀,称赞,“不简单,十三岁就从军,别的孩子都还在父母身边撒娇呢吧?”
“嘿嘿,差不多吧。”他赧然一笑,被太阳晒到黝黑的脸庞上尽是自豪,“我阿爸是十三年前初入海市的烈士,我一直都想像他一样,浴血沙场,马革裹尸!”
“好样的,有前途。”叶霜河继续不吝啬地夸奖,然后顺手牵羊,“帕沙,能给我看看你的刀吗?”
“当然可以!求之不得!”帕沙开心地解下来递给他,心想那晚恩公也是用一把弯刀,只不过看上去造型比自己这把精巧多了,他能用那么削薄的刀刃,在各种噬魂种间穿梭刺杀,真是太厉害了!
叶霜河没去注意少年戳在他身上的灼热目光,只专心观摩着手里这把寒光锃亮的长马刀,指腹顺着锋刃的曲线缓缓滑下去,在快滑到刀尖的部位稍一用力,便见了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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